6月18日,有网友发视频反映,有游客在贵州铜仁梵净山风景区红云金顶的岩壁上刻字祈福。6月19日,梵净山风景区工作人员告诉北京青年报记者,梵净山是国家5a级景区,也属于世界遗产,岩壁上是不允许刻字的,目前景区已经报案,公安机关和文物保护部门已经介入调查,景区也在多渠道寻找涉事游客。铜仁江口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文物保护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红云金顶的部分岩壁属于文物保护单位,目前他们已经联合警方到现场核实情况,将根据刻字的位置、长度和深度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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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发布的视频显示,6月18日,梵净山风景区内,一名男子在一处岩壁上刻字“保佑我儿徐某快乐健康”。视频发布者称,当时他顾着拍风景,发现的时候,涉事游客在岩壁上刻的字已经快写完了,当时现场有很多游客都在谴责涉事游客的刻字行为。
在该视频评论区,6月19日上午,梵净山风景区回复,目前已经报案,对于这种违法违规行为,必定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19日上午,梵净山风景区工作人员告诉北青报记者,梵净山是国家5a级景区,也属于世界遗产,岩壁上是不允许刻字的,平时景区内也会派人巡视,但事发当天游客人数比较多,工作人员没能第一时间发现这一情况。一旦发现有游客在岩壁上刻字,景区也会报由文物保护部门和公安机关处理。对于游客的刻字行为,目前景区已经报案,具体情况公安机关和文保部门正在调查中。景区也正在通过多种渠道涉事游客,包括其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
同时,铜仁江口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文物保护中心相关负责人告诉北青报记者,19日上午,他们已经和公安部门赶往事发现场核实具体情况,同时也在寻找涉事游客。据该负责人介绍,红云金顶的部分岩壁属于文物保护单位,对于该游客的行为,需要根据其刻字的位置、长度、深度等情况进行处理。
北青报记者关注到,此前就有游客因在梵净山金顶刻字被提起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江口县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2021年7月11日下午16时左右,被告陈某某准备登上梵净山金顶(红云金顶)游览,在排队通行过程中使用登山手杖在“梵净山金顶摩崖”石壁上刻画“丽水陈某”字样。该“摩崖石壁”不仅属于梵净山自然保护区的人文景观,同时也是贵州省人民政府公布的第二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被告的刻画行为视频上传至短视频平台后,被网络视频平台、新闻媒体转发报道,造成严重不良的社会影响。
法院审理认为,梵净山不仅是国家5a级景区,也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18年7月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梵净山金顶摩崖石壁,是具有美学价值的人文景观,属于梵净山世界自然遗产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一旦破坏难以修复。被告陈某某在梵净山新金顶刻字的行为不仅危害了梵净山自然遗产安全,也破坏了梵净山生态环境和旅游资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贵州省旅游条例》《铜仁市梵净山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损害了社会公共权益。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陈某某支付文物修复费人民币60952.08元、修复方案设计费38000元、环境损害惩罚性赔偿金25000元(共计12万余元),并在国家级新闻媒体上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
栏目主编:秦红、顾万全、张武、赵翰露
文字编辑:宋慧
本文作者: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题图来源:上观题图
图片编辑:雍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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