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上海市标准化发展行动计划》文件精神,2022年8月,上海市市场局、经信委、人社局、国资委等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推进实施企业标准化总监制度的指导意见》,拟在上海市推进实施企业标准化总监制度。为深入开展国家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上海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标准化试点),为区域培育标准化人才队伍,青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上海质量教育培训中心开展“企业标准化总监”任职培训班。
(资料图)
一、培训对象要求
(一)培训对象
注册在青浦区的企业领导层中分管质量/标准化工作的管理者;企事业单位中标准化主管部门、质量管理部门、战略规划部门、技术部门等负责人。
(二)任职条件
企业标准化总监一般应具有与所从事行业相关的学历背景,或者取得中级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具有3年以上标准化相关工作岗位经历(具有标准化专业或学科背景的,需具有2年以上岗位经历)。
(三)岗位设置
全面负责本企业标准化工作部门人员、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等。
二、主要讲师
标准化领域技术服务资深专家
国家标准技术审评中心资深专家
国家级或上海市级标准化试点单位相关负责人
三、授课形式
本次培训采用线下培训,集中授课与研讨相结合的方式分阶段开展。
四、培训内容
标准化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
企业标准化规划及标准体系建设
企业标准起草、发布和实施
企业标准体系的评价与改进
企业参与标准化活动的途径
“上海品牌”“上海标准”项目申报及评定程序
学习分享及交流互动
五、培训日期及地点
2023年4月21日—4月23日
上午9:00—下午16:00
上海市青浦区沪青平公路3938弄移动智地园区1号楼5楼(上海厅)
完成任职培训并考核合格后,青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上海质量教育培训中心将联合颁发“企业标准化总监”任职培训证书。
六、培训费用
培训费(含资料费、午餐费):1150元/人,企业承担500元/人。
七、报名方式
报名截止2023年4月18日,每家单位限报名1人。
有意向参加培训的企业请务必预先报名,并填写“企业标准化总监”任职培训申请表,于4月18日前发送至wangxiaofen@sqtc.org.cn。名额有限,额满即止。
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文末“阅读原文”了解详情并获取申请表。
注意事项
1、报名者应符合招生对象的要求,申请表需填写完整。
2、凡报名者请务必参加,如因特殊情况报名后不能参加培训的,请于培训前两天通知培训联系人,否则后续企业参加政府补贴培训时将受限制。
3、报名者培训第一天应提前15分钟到达培训地点,持有效身份证件,经信息核对后,签到领取培训资料。
4、报名者应确保培训出勤率,缺课1天及以上,将取消考试资格。
5、出勤率满足要求且通过考试,可获得“企业标准化总监任职培训证书”。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晓芬
联系电话:021-52389937、13761992886
电子信箱:
wangxiaofen@sqtc.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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